2015年8月25日,南海物协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函,专门组织了南海区部分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召开专题座谈会,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物管科邝竞开副科长、关伟强等应邀出席了会议。座谈会专家畅所欲言,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二、第四、第七、第十三、十七、十九、二十、三十二条分别提出修改意见。其中意见比较集中的是第二十条的修改意见是将“物业管理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建议改为“物业管理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费用由供水公司直接计入服务成本,与居民自用水费一齐计收”。
在讨论会上,专家还提出了其它一些意见和建议:
1、建议明确供水企业在提供服务、收费、管理、维保、接收等标准必须上实现一体化服务,以此为基础完成本办法的编辑。
2、建议细分新建住宅类、旧住宅类、无负压方式供水;如何界定新旧区的操作标准?
3、建议拟定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协议书,明确供水公司、发展商、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
4、物业委托协议的示范文本要尽快制定。
5、二次供水的泵房面积标准可参照顺德区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消防水泵与生活用水泵房同一设备房,如何分割?责任如何区分?
6、建议约请供水局、水务局代表与企业、协会代表一次座谈,建议可对其它区已实施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情况进行调研。再向社会召开听证会再定文。
7、委托方应为产权人来委托,不应由物企来向供水企业委托及支付相关费用,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维修资金的范围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使用范围不够完善、广泛性不够。
8、统一各镇(街)管理办法。